乐山新闻网讯(记者 周柳)日前,乐山市政府办印发《乐山市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以深化“量体裁衣”式残疾人服务(以下简称“量服”),通过精准对象、精准施策、精准监督、精准管理,切实保障残疾儿童基本康复服务需求。
《方案》指出,到2020年,建立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相适应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体系,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残联牵头、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格局,基本实现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全覆盖。到2025年,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体系更加健全完善,残疾儿童普遍享有基本康复服务,健康成长、全面发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救助对象
根据《实施方案》,救助对象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具有乐山市户籍;经济困难家庭;持有残疾人证(或县级以上残疾等级评定机构出具的残疾证明、三级以上资质医院出具的病情诊断证明);有康复需求且经专业医疗康复机构明确诊断具有相应康复适应指征的0—14岁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少年和孤独症儿童。
救助内容
根据《实施方案》,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基本服务项目和内容主要以减轻功能障碍、改善功能状况、增强生活自理和社会参与能力为主要目的的手术、康复训练、辅助器具适配等。主要包括:为残疾儿童实施畸形矫治手术、脑瘫手术、人工耳蜗植入术,以及其他具有手术适应症的康复手术;为残疾儿童提供视力、听力言语、脑瘫、智力、孤独症、肢体矫治术后等康复训练;为残疾儿童适配助视器、助听器、矫形器、假肢、轮椅、助行器等基本康复辅助器具。
救助标准
按照该方案,实施残疾儿童康复手术的,每名不超过3万元/年;开展康复训练的,每名不超过2万元/年;基本辅助器具适配不超过0.5万元/人、助听器不超过1万元/人、普及型假肢安装每具不超过1万元/人;人工耳蜗不超过6万元/人。辅助器具适配后,原则上两年内不得再救助同一类型辅助器具。
救助流程
对象申请。残疾儿童家长或监护人向残疾儿童户籍所在地(居住证发放地)县级残联提出康复救助申请(或通过“开放量服”自助业务办理进行申请)。也可委托他人、社会组织、社会救助经办机构等代为申请。
对象审核。县(市、区)残联负责救助对象的审核、认定。
救助服务。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残联按程序办理康复救助手续后,到市内定点康复机构接受康复服务,康复机构的选择一般遵循就近就便原则。
费用结算。在定点康复机构接受康复服务发生的费用,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商业保险等报销和医疗救助后,由县(市、区)残联审核确定康复救助金额,再由同级财政部门与定点康复机构直接结算。
效果评估。建立健全评估工作机制,做到服务前评估、阶段性评估、终期评估、常规评估和抽测性评估相结合,也可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康复效果评估。
《方案》要求,将残疾儿童康复救助资金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安排,健全多渠道筹资机制,积极鼓励和引导社会捐赠;加强对残疾儿童康复救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支持社会力量投资康复机构建设,鼓励多种形式兴办康复机构;加强对定点康复机构监督管理,进一步提升康复服务能力,改善康复服务质量;要加强定点康复机构准入、退出等监管,建立定期检查、综合评估机制,指导定点康复机构规范内部管理、加强风险防控,确保残疾儿童人身安全和康复服务质量。
(责任编辑:叶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