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边的垂钓者
三江都市报讯(记者 何思源 摄影报道)为保护渔业资源,根据相关部门关于2020年春季禁渔的通告,今年3月1日至6月30日为禁渔期,全市境内所有天然水域内禁止捕捞、游钓等行为。同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不管是否处在禁渔期,公安机关严厉打击电鱼、毒鱼、炸鱼等非法捕捞水产品的违法行为。
虽然禁渔令已经颁布,但是仍然有一些人在天然水域钓鱼。3日下午,记者在乐山中心城区竹林路附近的竹公溪边上看到有10多人在溪边垂钓。这些垂钓者身边,鱼竿、饵料及大小网兜应有尽有,装备齐全,有的身边还摆放了零食和水,坐在小椅子上,做好了长期“作战”的准备。
一些路过的市民也表示,现在正是禁渔期,鱼儿正在产卵繁殖生长,这样疯狂垂钓就是在破坏竹公溪的生态环境,希望相关部门依法制止这种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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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长江流域全面禁捕答疑
海棠社区网友“平静的幸福”问:从2020年1月1日开始实行的“长江流域段全面禁捕”指出:岷江长吻鮠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乐山市市中区段(鱼窝村至荔枝湾村)禁止任何形式的捕捞,期限为长期;其它天然水域常年禁止生产性捕捞,期限暂定为10年。
请问一下其它天然水域包括哪些范围?大渡河和青衣江都包括在其中吧?我们常见到的鱼鹰捕鱼和撒网捕鱼属于生产性捕捞吗?对于市区垂钓的有没有什么限制?谢谢!
乐山市农业农村局答:根据《渔业法》的规定和农业农村部、省农业农村厅的安排部署,我市市中区(含高新区)所有天然水域从2020年1月1日起禁止除垂钓外所有生产性捕捞。其他区县天然水域从2021年1月1日起禁止除垂钓外所有生产性捕捞。生产性捕捞是指除垂钓外的所有捕捞方式。禁捕后仍然要执行禁渔期规定,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为禁渔期,在天然水域禁止所有形式的捕捞行为,包括垂钓。
据乐山新闻网
(责任编辑:陈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