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通 告
(第5号)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为有效阻断新冠肺炎疫情传播扩散,保障市民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市外来(返)市中区人员要及时向所在村(社区)、入住宾馆主动报备,按照防控要求积极做好核酸检测,配合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对故意隐瞒中高风险地区和疫情发生地旅居史、接触史等情况,拒不配合执行防控措施的,将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二、即日起,全区减少人员流动,暂停50人以上聚集性活动。按照非必要不举办和“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严控各类会展、论坛等聚集性活动。倡导“喜事缓办、白事简办、宴会不办”。
三、全区车站、超市、餐馆、酒店、景点等公共场所,以及各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必须严格查验健康码、行程卡,落实测温、扫码、佩戴口罩等措施。健康码为红色、黄色的,应让该人员在就近安全地点等待,并立即向属地社区报告,交由社区处置。
四、各类医疗机构要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按规定落实预检分诊制度。药店要落实“退烧药、止咳药、抗病毒药、抗菌素药”等购买人实名登记和报告制度。如有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在做好个人防护基础上,主动就近前往设有发热门诊的医疗卫生机构就诊,途中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五、全面落实属地、部门、单位、个人四方责任,对因执行防控要求和措施不严格、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和不良影响的个人和集体,将严格按照“谁的人、谁负责”“谁失控、追谁责”“谁瞒报、追责谁”的原则,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六、请广大市民及时关注权威部门发布的真实疫情信息与防控措施,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严格按照市、区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主动参加社区组织的区域核酸检测,对无故拒不接受核酸检测,以及其余违反疫情防控法律法规的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市中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2022年7月17日
(编辑:陈雨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