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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王春 通讯员汪思聪近日,一起涉案金额达4000余万元的电信诈骗案在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83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至1年不等(部分适用缓刑),并处罚金。
2018年5月,冯某报案称遭遇电信诈骗。同年7月,犯罪嫌疑人尹某、廖某发、李某欣等人被警方抓获。据交代,2017年3月,尹某与黄某锋合伙创办网络公司,打算以卖茶叶的方式进行诈骗,并先后招聘廖某发、李某欣等人为各部门负责人,各部门有详细的职能划分。其中,技术部门负责吸引被害人加微信及收取部分诈骗款项;行政部门负责招聘人员、工资核算及后勤保障;运营部门则负责扮演“善良、孝顺、清纯”的网红美女,按照公司提供的统一话术与被害人闲聊,虚构与男友分手、帮外公炒茶、创业开茶庄等故事,通过微信聊天逐步骗取被害人的信任,并以过生日、支持创业等理由骗取被害人钱财。
尹某交代,该诈骗集团以较低的价格购入大红袍、金骏眉、正山小种、铁观音等茶叶,然后以高价卖给被害人。至2018年1月中旬,该诈骗集团先后骗取2000余名被害人共计4000余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尹某、黄某锋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结伙他人利用电信网络手段,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他人财物,均属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尹某、黄某锋系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其余被告人按照其组织、领导或参与的全部犯罪论处。根据其犯罪事实、情节、性质和悔罪态度,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张宇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