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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三亚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了解到,三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市财政局近日联合印发了《关于实行不动产登记费零收费的通知》,明确自2021年7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实行不动产登记费“零收费”,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创一流营商环境,降低企业和社会负担。
《通知》指出,不动产权利人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时,实行不动产登记费零收费,开展不动产登记工作费用支出由市财政统筹保障。
《通知》要求,各相关单位要严格执行通知规定,对公布实行零收费的项目,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拒绝执行,不得以其他名目或擅自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方式继续收费。各级财政、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确保通知落实到位。(记者 魏安)
(责任编辑:尧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