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乐山市2021年度县(市、区)党政和市级部门(单位)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方案的通知》《乐山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考评激励办法(试行)》等有关要求,市委农办、市委组织部牵头组织开展了2021年度乐山市县(市、区)党政和市级部门(单位)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乡村振兴先进示范单位考评工作。
考核考评工作经自查申报、日常抽查、交叉检查、部门评分、综合评议等程序形成建议名单。1月25日,建议名单经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2022年第一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
一、拟评定井研县、夹江县、沐川县等3个县党政领导班子及主要负责同志、有关负责同志乡村振兴实绩考核为“优秀”等次,对应县评为“乐山市乡村振兴实绩考核优秀县”。
二、拟评定市委办公室、市财政局等15个市级部门(单位)领导班子及主要负责同志、有关负责同志为乐山市乡村振兴实绩考核“优秀”等次,对应部门(单位)评为“乐山市乡村振兴实绩考核优秀单位”。
三、拟命名夹江县为“乐山市乡村振兴先进县”,沙湾区太平镇等10个乡镇为“乐山市乡村振兴先进乡镇”,市中区白马镇红光村等50个村为“乐山市乡村振兴示范村”。
根据有关规定,现将相关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月25日至1月27日。如有意见建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0833-2439178)或邮件(785327240@qq.com)提出意见。个人意见需实名提出(含姓名、单位、身份证号码、电话号码);集体意见需出具单位签章的书面意见,其中:县(市、区)、乡镇意见应由当地党委、政府共同出具。
附件:1.拟评定2021年度乐山市乡村振兴实绩考核优秀县(市、区)、优秀单位名单
2.拟命名2021年度乐山市乡村振兴先进县(市、区)、先进乡镇、示范村名单
中共乐山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月25日
附件1
拟评定2021年度乐山市乡村振兴实绩考核
优秀县(市、区)、优秀单位名单
一、2021年度乐山市乡村振兴实绩考核优秀县(市、区)(共3个)
井研县、夹江县、沐川县
二、2021年度乐山市乡村振兴实绩考核优秀单位〔共15个市级部门(单位)〕
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卫生健康委、市自然资源局、国家统计局乐山调查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附件2
拟命名2021年度乐山市乡村振兴先进县(市、区)、先进乡镇、示范村名单
一、2021年度乡村振兴先进县(市、区)(1个)
夹江县
二、2021年度乡村振兴先进乡镇(10个)
沙湾区太平镇 峨眉山市桂花桥镇
犍为县清溪镇 井研县三江镇
犍为县罗城镇 市中区平兴镇
夹江县黄土镇 金口河区金河镇
峨边彝族自治县新场乡 马边彝族自治县下溪镇
三、2021年度乡村振兴示范村(50个)
市中区(5个):白马镇红光村、悦来镇道铧村、土主镇红斗村、牟子镇苏坪村、剑峰镇五星村
五通桥区(3个):竹根镇翻身村、蔡金镇中心村、竹根镇青龙村
沙湾区(4个):踏水镇蜜蜂村、葫芦镇四峨山村、沙湾镇二峨山村、踏水镇魏槽村
金口河区(2个):金河镇吉星村、永胜乡桅杆村
峨眉山市(5个):高桥镇兴宏村 、罗目镇鞠槽村、符溪镇黑桥村、龙门乡鸭池村、大为镇楠香村
犍为县(6个):玉津镇爱国村、寿保镇水井村、龙孔镇丝茅坪村、舞雩镇双桥村、石溪镇联盟村、双溪镇柳溪村
井研县(7个):集益镇雨台村、研经镇大团村、宝五镇瓦窑村、门坎镇大水湾村、马踏镇南河村、王村镇梅旺村、竹园镇烈士村
夹江县(6个):吴场镇三管村、新场镇建国村、木城镇修文村、甘江镇弱漹村、吴场镇新合村、青衣街道青衣江村
沐川县(4个):利店镇珠溪村、永福镇双河村、武圣乡德胜村、黄丹镇铁炉村
峨边彝族自治县(4个):新林镇茗新村、宜坪乡草坪村、黑竹沟镇底底古村、五渡镇先锋村
马边彝族自治县(3个):下溪镇鱼仓山村、荣丁镇马脑村、劳动镇红椿村
乐山高新区(1个):安谷镇烽火村
(责任编辑:张宇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