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有关规定,现将我市2020年度主要江河、防汛重点水库水电站、在建重点水利工程、重点防洪城镇、山洪灾害危险区(受威胁人口在2000人以上)防汛安全责任人名单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其他各类江河、水库、城市、防汛抗旱、山洪灾害危险区等责任人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由县(市、区)分级进行公示,各级防汛抗旱责任人应切实履职尽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乐山市2020年重点防洪城镇行政责任人名单
乐山市2020年山洪灾害危险区(受威胁人口2000人以上)防汛行政责任人名单
乐山市2020年江河防汛行政责任人名单
乐山市2020年大、中型水库防汛行政责任人名单
乐山市2020年中型、小(一)型水库安全管理和安全度汛责任人名单
乐山市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0年4月29日
(责任编辑:陈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