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委宣传部、省委统战部、省民族宗教委《关于推荐第五批县级及以下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区示范单位的通知》要求,经各地推荐和综合评估,我市拟推荐名单如下,现予公示:
示范区:乐山市金口河区、马边县荣丁镇后池村、乐山市沙湾区太平镇;
示范单位:乐山市金口河区人民法院、乐山市中医医院、峨眉山市第七中学校。
公示时间为2020年10月21日至10月26日。如有不同意见,请在公示期内以电话或电子邮件形式向乐山市民族宗教委反映。
电话:0833-2111685 邮箱:727431937@qq.com
地址:乐山市月咡塘街31号信访局大楼703号。
中共乐山市委宣传部
中共乐山市委统战部
乐山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2020年10月21日
(责任编辑:杜冬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