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公安局金口河区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关于重启g245线金口河段交通技术监控取证设备的通告
为进一步强化路面监控,维护道路交通秩序,有效遏制因机动车超速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引发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五条、第十六条之规定,本着“公开、公正、透明”执法的原则,现将重启g245线金口河段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取证设备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设备位置
3.g245线k804(枕头坝一级水电站)。
2022年7月20日0时起施行。
对机动车违反限速规定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拍摄取证并依法处罚。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相互转告,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文明安全出行,共建共治共享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通告
乐山市公安局金口河区分局
交通警察大队
2022年7月5日
(编辑:李天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