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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新闻网讯(记者 李丽秋)社区矫正作为一项经常与社区矫正对象打交道、一个推动社区矫正对象回归社会的工作,既充满挑战,又具有一定风险。
2009年开始从事社区矫正工作的王群深知,社区矫正管理对象都是被判处管制、被宣告缓刑、被暂予监外执行、被裁定假释的人员,他们本质上是暂缓执行或非监禁的罪犯,对他们的管理难度不言而喻。然而即使是这样,她仍然扎根沙湾区社区矫正工作12年如一日,先后荣获乐山市司法局个人“三等功”“首届四川司法行政系统十大杰出人物”第四届“沙湾好干部”“乐山市优秀共产党员”“全国社区矫正机构先进个人”等荣誉。
12年来,她认真履职,勇于担当,积极发挥骨干带头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全面落实社区矫正“监督管理、教育矫正和社会适应性帮扶”三大任务。她全身心投入工作之中,婚期一拖再拖,丈夫手术住院脱不开身,怀孕保胎仍坚守岗位......在平凡的岗位上挥洒着热情与梦想。
“既然选择了司法,从事社区矫正工作,我就要把它干好。”她管理的社区矫正对象彭某因违反监督管理规定,受到两次警告仍不改正。按照规定,应当向原判法院提出收监执行建议。面对多方求情、彭某亲属的恶语相向和威胁恐吓,王群顶住压力,依法依规提出收监执行建议,将彭某送交监狱执行。
但是,当社区矫正对象面临困难时,王群又成了一位“知心大姐”。2019年12月,社区矫正对象赵某家突发火灾,家中粮食、家具、衣物等财物均被烧毁,房屋也遭受严重损失,一家人陷入绝境。王群得知后,一边赶到安抚赵某及家人,一边协调村上镇上对赵某一家予以临时安置,并组织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及矫正对象等积极捐款捐物,同时协调民政部门落实临时救济,帮助赵某一家渡过难关。12年来,王群共为57名社区矫正对象协调解决了生产、生活、就业等方面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王群扎根在基层,奋斗在基层,用执着的敬业精神和强烈的责任心,展现了一名共产党员和基层社区矫正工作者的良好形象。
(责任编辑:绍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