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新闻网讯(记者 宋瑞琦 周柳)1月7日上午,伴随着雄壮的国歌声,乐山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隆重开幕。
大会应到代表369名,实到代表340名,符合法定人数。
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开幕会执行主席彭琳主持开幕会。大会执行主席赖淑芳、赖俊、贾志华、郭正强、张旭东、何金文、廖策军、杨登廷在主席台前排就座。
彭琳主持会议
市长张彤代表市人民政府向大会作政府工作报告。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赖淑芳代表市人大常委会作工作报告。
张彤在报告中指出,刚刚过去的“十三五”,是我市发展极不平凡的五年。面对错综复杂的外部环境、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重大自然灾害的冲击影响,我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决策部署,坚定贯彻新发展理念,奋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十三五”规划目标如期完成。刚刚过去的2020年,我们紧扣“六稳”“六保”任务,坚持农业多贡献、工业挑大梁、投资唱主角、消费促升级,统筹推进“两手抓”,稳定经济“基本盘”,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十三五”及2020年经济社会发展为开启“十四五”发展大幕夯实了基础、积蓄了后劲。
张彤作乐山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张彤指出,市政府根据市委七届十一次全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制定乐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组织起草了《乐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今后五年,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乐山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五年,将是乐山发展动能更加强劲、发展位势更加凸显、发展支撑更加有力的五年。只要我们胸怀“两个大局”,科学把握新发展阶段,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融入新发展格局,就一定能在危机中育先机、于变局中开新局,实现经济行稳致远、社会安定和谐,为夺取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乐山新胜利开好局、起好步。
张彤在报告中提出今年政府工作的总体要求: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扎实抓好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和市委七届五次全会以来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坚持系统观念,巩固拓展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坚持“稳农业、强工业、促消费、扩内需、抓项目、重创新、畅循环、提质量”工作思路,加快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深入推进“一干多支、五区协同”“四向拓展、全域开放”战略部署,围绕“旅游兴市、产业强市”发展主线,突出“园区建设提升年”经济工作主题,坚持扩大内需战略,强化科技战略支撑,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保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确保乐山“十四五”高位起步、跨越发展。
张彤从八个方面对2021年重点工作作出安排:一是加快建设重要旅游目的地;二是提升现代产业园区发展水平;三是持续扩大内需激发动能;四是增强区位优势和宜居品质;五是推动更高水平的开放合作;六是促进全面脱贫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七是着力改善人民生活品质;八是切实加强政府自身建设。
赖淑芳作乐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赖淑芳在报告中指出,2020年,在中共乐山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充分发挥人大制度优势,不断提升履职行权效能。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做好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强化责任担当,全力助推疫情防控和抗洪救灾;突出地方立法,筑牢改革发展稳定法治基础;提升监督实效,助推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落实;深化拓展代表工作,有力促进主体作用发挥。全年共制定地方性法规1件,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16个,对1部地方性法规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开展专题调研8项,组织专题询问1次,对2个市级政府部门开展工作评议,依法作出决议决定17个,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75人次,全面完成了市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赖淑芳指出,2021年市人大常委会将紧扣“旅游兴市、产业强市”发展主线,突出“园区建设提升年”经济工作主题,着力提升立法、监督、决定、代表等工作和自身建设水平,做好以下各项工作:着眼彰显根本政治制度优势,切实加强人大政治建设;着眼提高地方立法质量,持续加强立法能力建设;着眼推动重大决策和法律法规有效实施,加强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着眼服务保障代表依法履职,进一步密切同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着眼固基础强基本,不断提升人大履职能力和整体水平。
大会听取了市中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邓鹏作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鹏飞作的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表决通过了选举办法、总监票人监票人名单。
表决现场
大会书面审查了乐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草案、乐山市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21年计划草案的报告、乐山市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有关人员辞职的备案报告。
出席会议并在主席台就座的有:主席团全体成员,中共乐山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人民政府、市政协、乐山军分区、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的领导同志,历届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的主要领导同志。
不是市七届人大代表的市六届、七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部分原市七届人大常委会委员,在乐的不是市七届人大代表或市政协委员的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省十三届人大代表,市级部门(单位)负责人,县级监察委员会主任(代理主任)、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出席市政协七届六次会议的市政协委员、列席人员列席开幕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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