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实习生 曾梦园 记者 白建伟
刘莉,女,汉族,中共党员,现任乐山市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副主任,四级高级检察官。刘莉长期工作在刑事检察办案一线,因工作成绩突出,先后被评为四川省乐山市优秀公诉人、四川省公诉业务标兵,被四川省人民检察院表彰记“二等功”一次、记集体“二等功”一次。
信仰坚定 做公平正义的守护人
怀着对“检察蓝”的崇敬,对公平正义的信仰,2009年,刘莉考入井研县人民检察院,成为一名光荣的人民检察官。此后,她又通过遴选,成为乐山市人民检察院的一员。11年来,刘莉直接办理及指导办理的910余件各类刑事案件均无错捕错诉,无一被法院判决无罪,无涉检上访、申诉事件发生,无违法违纪。
2015年上半年,在一次复勘命案现场的过程中,刘莉不慎扭伤脚踝。她忍痛看完现场才到医院检查,并被诊断为左踝距骨骨折,韧带损伤。“当时医生建议我手术治疗,卧床恢复三个月以上。但那时部门人手紧张,自己又已受命将进入一个重大案件专案组,案情不等人,让我就这样躺在病床上,内心的煎熬比脚上的疼痛更难受。”刘莉说。
最终,刘莉选择了保守治疗。她打上石膏、拄着拐杖立马投入到为期四个月的封闭办案过程中。然而,待案件成功办结,刘莉前往医院复查时才发现,原本的骨折处有碎骨脱落,加之韧带断裂导致关节不稳,已造成不可逆的软骨损伤。
代表国家指控犯罪,是人民检察官的神圣职责。刘莉深知,要当好公诉人,仅凭信仰和一腔热情远远不够。法庭争锋,面对的是错综复杂的案情,是企图逃避打击而狡言善辩的被告人,要守护公平正义,还需学习与积累。在紧张繁忙的工作之余,她通过各种机会锤炼业务素能,提高办案能力。
2013年,刘莉在乐山市公诉人业务竞赛中获评“优秀公诉人”及“最佳辩手”称号;同年又代表乐山市参加全省公诉人业务竞赛,凭借扎实的法律功底和出色的辩论技巧征服评委,获评“四川省公诉业务标兵”称号;2014年,因工作业绩突出被四川省人民检察院记二等功;2015年,参与乐山市人民检察院远程讯问系统建设试点工作被四川省人民检察院记集体二等功……
延伸触角 参与禁毒社会综合治理
2016年,刘莉受命办理公安部督办李某等5人贩卖、运输毒品案。该案涉案人员多、地域广,毒品数量特别巨大,多名犯罪嫌疑人拒不认罪,社会危害性极大。为了能够及时高效打击犯罪,刘莉放弃休息时间,加班查阅卷宗,制定缜密的出庭预案,坚持用证据说话,用法律反击。起诉后,三名被告被判处死刑,另两名则分别被判处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十五年。法律的公正判决有力地震慑了毒品犯罪分子,为净化社会环境提供了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在三年禁毒人民战争期间,我市检察机关严厉打击毒品犯罪,随着一件又一件毒品案件的成功办理,刘莉却没有觉得如释重负。办案中,她发现青少年社会经验少、猎奇心重、容易受人蛊惑,该群体涉毒犯罪已成为严峻的社会问题。
为了从源头上杜绝青少年涉毒犯罪,刘莉参与打造乐山市“点亮火把”青少年禁毒防艾工作品牌,成立“点亮火把”禁毒宣传团队12支,与多部门有效联动,大力开展“禁毒庭审进校园”“法治进社区”“6.26”禁毒宣传周“开学第一课”等活动100余次,发放宣传资料3万余份,帮助广大群众,特别是在校学生、青少年提高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日前,刘莉组织“点亮火把”禁毒宣传团队制作了一批形式新颖、内容好、质量高的禁毒“云课堂”课件,坚持通过“法治巡讲”“法治音乐课”等方式,开展禁毒宣传。这些活动覆盖学校96所,师生家长8万余人,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11年的公诉生涯,刘莉一路走来,她对人民忠诚、对公平正义不懈追求,用实际行动践行共产党员的初心使命,并以过硬的专业功底和真挚的为民情怀,在奉献检察事业的道路上坚定而执着。
(责任编辑:杨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