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增强立法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提高立法质量,现将《乐山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并就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征求意见时间
2022年6月1日至7月1日
二、反馈意见方式
1.信函。请将意见建议通过信函方式邮寄至乐山市市中区天星路36号乐山市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邮政编码:614000。(邮寄时须注明“《乐山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反馈意见”字样。)
2.电子邮箱。请将意见建议发送至电子邮箱lsscwbyx@126.com。(电子邮件标题命名为“《乐山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反馈意见”)
附件:《乐山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点击查看)
乐山市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2022年6月1日
(编辑:杨梅)